理清个税,合法纳税

税多税少,心中有数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600-5982
个人所得税资讯
首页 > 个税资讯 > 个税动态

享受国务院特贴的专家每月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章出处:个税网 2023-11-14

享受国务院特贴的专家每月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享受的国务院规定政府特殊津贴的部分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他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对按国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并达到离、退休年龄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文件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一些津贴,补贴等应否计入工资薪金计缴个人所得税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其中对于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及津贴,都免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享受国务院特贴的专家每月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