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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何交税?

文章出处:个税网 2023-12-16

合伙企业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何交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征个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2)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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