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个税,合法纳税

税多税少,心中有数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600-5982
个人所得税资讯
首页 > 个税资讯 > 个税动态

以前年度缴纳个税涉及的手续费可否返还

文章出处:个税网 2018-08-20

以前年度缴纳个税涉及的手续费可否返还
问:我单位自2009年2月成立以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涉及的手续费一直未申请返还,现在是否可以补办公司成立以来的手续费返还申请?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因此,你单位只能申请返还三年内的“三代”手续费,过期部分税务机关将不再办理。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