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因此,个人平价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平价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同类文章排行
- 个税专项扣除中租房租金如何扣除?
- 个体户申报税务流程?
-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b表年报如何填?
- 聘用60岁以上农民工个税如何交?
-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计提工资个人所得税为零可以吗?
-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可以延后申报吗?
- 员工在申报个税扣除中房贷利息可以与房租同时扣除吗?
- 在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中只能申报一个子女吗?
- 外聘的专家发生的机票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最新资讯文章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b表年报如何填?
- 个体户申报税务流程?
- 个税专项扣除中租房租金如何扣除?
- 个税中累计住房租金扣除如何取消?
- 个税零申报如何报?
- 个人所得税是每月申报?
- 个人所得税是不是每个人都要申报?
- 个人所得税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
- 个体工商户季度申报如何填写个税A报?
- 网上汇总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
- 个人所得税申报人员减少如何操作?
- 个体户开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大额医疗在计算个税时扣除吗?
- 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 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或优惠规定?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如何填写?
-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