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个税,合法纳税

税多税少,心中有数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600-5982
个人所得税资讯
首页 > 个税资讯 > 个税动态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能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文章出处:个税网 2021-06-10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能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创建时间: 2020-01-19 15:4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能委托其他人开具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返回顶部